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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招商|訊息

「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公告招商

文化部誠摯邀請有志於文化創意產業或藝文展演事業營運之民間單位,參與「公開徵求文化創意事業運用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案」。

一、主辦機關:文化部

二、辦理依據:文化部協助文化創意事業運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請作業要點

三、本案範圍:指嘉義市西區黑金段第26、37、41號及第26-38、26-39、26-40、26-42、26-44、26-46、30-8、30-13號,西門段九小段第5-2、5-6、5-7號,末廣段三小段第2-27號,末廣段四小段第1號等共16筆土地,面積約3.9191公頃,共20棟建物(包括9棟屬歷史建築)。詳申請須知。

四、租用期間:本案租用期間自本案土地及建物租賃契約簽約日起算計20年,分為「整備、整建期間」及「營運期間」。除園區運用契約另有約定外,整備、整建期間之延誤,不予增加營運期間。

三、本案範圍:
指嘉義市西區黑金段第26、37、41號及第26-38、26-39、26-40、26-42、26-44、26-46、30-8、30-13號,西門段九小段第5-2、5-6、5-7號,末廣段三小段第2-27號,末廣段四小段第1號等共16筆土地,面積約3.9191公頃,共20棟建物(包括9棟屬歷史建築)。詳申請須知。
四、租用期間:
本案租用期間自本案土地及建物租賃契約簽約日起算計20年,分為「整備、整建期間」及「營運期間」。除園區運用契約另有約定外,整備、整建期間之延誤,不予增加營運期間。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144259.html

 

一、主辦機關: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
 
二、辦理依據:文化部協助文化創意事業運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請作業要點
 
三、本案範圍:
 
指嘉義市西區黑金段第26、37、41號及第26-38、26-39、26-40、26-42、26-44、26-46、30-8、30-13號,西門段九小段第5-2、5-6、5-7號,末廣段三小段第2-27號,末廣段四小段第1號等共16筆土地,面積約3.9191公頃,共20棟建物(包括9棟屬歷史建築)。詳申請須知。
 
四、租用期間:
 
本案租用期間自本案土地及建物租賃契約簽約日起算計20年,分為「整備、整建期間」及「營運期間」。除園區運用契約另有約定外,整備、整建期間之延誤,不予增加營運期間。
一、主辦機關: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
 
二、辦理依據:文化部協助文化創意事業運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請作業要點
 
三、本案範圍:
 
指嘉義市西區黑金段第26、37、41號及第26-38、26-39、26-40、26-42、26-44、26-46、30-8、30-13號,西門段九小段第5-2、5-6、5-7號,末廣段三小段第2-27號,末廣段四小段第1號等共16筆土地,面積約3.9191公頃,共20棟建物(包括9棟屬歷史建築)。詳申請須知。
 
四、租用期間:
 
本案租用期間自本案土地及建物租賃契約簽約日起算計20年,分為「整備、整建期間」及「營運期間」。除園區運用契約另有約定外,整備、整建期間之延誤,不予增加營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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